李春良犯两宗罪被判无期
7月22日,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,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原党组成员、副局长 李春良因受贿罪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经查, 李春良在任职期间及离职后,利用职务便利或影响力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770万余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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