汕尾全市分批实行“五停”
受今年第12号台风“红霞”影响,广东省防风应急响应于7月25日9时提升为Ⅱ级。 汕尾市三防指挥部决定自7月25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分批实行“五停”(停课、停工、停产、停运、停业)。具体措施包括7月25日8时30分起全市教育机构停课,15时起在建工地、工业园区、公共交通及人员密集场所分别实施停工、停产、停运和停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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