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风“红霞”影响及省级响应
受今年第12号台风“红霞”影响,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已于7月25日9时将防风Ⅲ级应急响应提升为防风Ⅱ级应急响应。据分析,台风“红霞”强度继续加强并趋向粤东沿海,将给广东省带来严重的风雨浪潮影响。
汕尾市实行“五停”措施
气象部门监测预报显示,台风“红霞”极大可能正面袭击汕尾,预计7月25日至26日将给该市带来严重风雨影响。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汕尾市三防指挥部根据《汕尾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》,决定自7月25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分批实行“五停”,即停课、停工、停产、停运、停业。
除承担抢险救灾和保障社会基本运行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外,全市其他单位和个人均执行上述措施。
具体执行时间与范围
- 停课:全市所有托儿所、幼儿园、中小学校、中等职业学校、技工院校及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已于7月25日8时30分实施停课。
- 停工:自7月25日15时起,全市所有在建工地停工,高空及户外作业人员停止施工作业并撤离至安全区域,同时加固临时设施。
- 停产:自7月25日15时起,全市各类工业园区、生产基地、工厂、作坊等全部停止生产。
- 停运:自7月25日15时起,全市出租车、网约车、公交客运车辆、渡船等停止运营。同时,深汕高速、甬莞高速、兴汕高速汕尾段及各地海边道路实施交通管制。
- 停业:自7月25日15时起,全市旅游景区(点)、公园、户外游乐场所、超市、农贸市场、商业综合体、步行街、餐饮及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全部停止营业。此外,全市范围内暂停外卖配送和快递收派服务。
后续安排与建议
汕尾市三防指挥部建议已抵汕人员做好防风避险,计划来汕人员建议避开台风影响。市民在“五停”期间请勿随意外出,如遇危险可拨打110、119、120等紧急救援电话。相关部门提醒广大群众密切关注官方媒体发布的权威信息,留意“五停”终止通知,以便有序实现复课、复工、复产、复运、复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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