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件背景与举报情况

近日,有读者反映江苏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副教授宋某某在2008年高考期间存在学籍户籍资料造假行为。宋某某此前被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录取,并随后在该校获得硕士和博士学位。2019年博士毕业后,宋某某被引进至江苏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担任教师。

调查结果与学历处理

陕西省教育厅在2024年12月出具的处理意见书中指出,经渭南市教育考试中心调查,瑞泉中学没有宋某某的在校就读信息及学习轨迹,确定其在该校无实际就读经历和学籍。据此,相关部门确认宋某某在2008年高考过程中存在学籍资料弄虚作假的行为。

根据陕西省教育厅要求,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严格按照教育部令第36号规定撤销了宋某某的本科学历。目前,学信网同步显示其本科阶段学历信息为“已撤销”。

校方处置措施与现状

江苏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于7月24日确认了举报属实。该校党委已于2021年12月给予宋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,并采取了降低其绩效工资、取消第五轮岗聘晋级资格等措施。

针对举报人关于本科学历取消后,其硕士和博士学位是否依然有效的质疑,江苏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工作人员表示,学校在2024年3月接到举报后,立即发函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协助核查。核查结果显示,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仅取消了宋某某的本科学历学位,其硕士和博士学位予以保留。目前,宋某某仍在该校任教,职称为副教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