LV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案开庭

2026年7月16日上午,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由法国奢侈品牌路易威登(LV)起诉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案件。

此次诉讼在法律程序上属于商标行政诉讼。起因是有其他经营者申请注册了一枚商标,LV认为该商标与自身的在先商标近似,因此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异议或无效宣告申请。由于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审查后没有支持LV的主张,LV遂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,请求法院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裁定。

据悉,LV此前也曾多次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,结果包括获得法院支持或被驳回。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,会对图形、商品类别、商标知名度和混淆可能性进行逐案比较。

相关商标侵权判决背景

在本次行政诉讼开庭前约半个月,LV在另一起商标侵权案中获得胜诉。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LV诉茉莉奶白商标侵权案作出一审判决,认定茉莉奶白在品牌标识、门店招牌及产品包装中使用的四叶花卉图形,侵犯了LV名下7件注册商标专用权。

法院判决茉莉奶白赔偿经济损失1000万元,并支付维权合理开支30万元,合计赔偿金额为1030万元。

案件现状与法律意义

截至目前,LV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案件尚未当庭宣判。

从法律实践来看,中国企业如格力、华为以及大量普通商标申请人也曾采取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方式,以寻求司法机关对行政裁定进行审查。